关于举办首期江西省中小学校(社会培训 机构)舞蹈教师培优班的通知

发布者:周礼芳发布时间:2025-04-21动态浏览次数:13

关于举办首期江西省中小学校(社会培训 机构)

舞蹈教师培优班的通知

 

 

各中、小学校,社会培训机构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讲 话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 通知》 (教体艺〔2023〕5 号)有关要求,培养和造就一批 师德师风高尚、教学与专业能力优秀,适应新时代美育工 作需要的中小学校(社会培训机构) 舞蹈教师,促进我省 舞中小学生舞蹈教师队伍建设和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,江 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决定举办首期江西省中小学校 (社会培训机构) 舞蹈教师培优班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 下:

一、培训内容及师资

依据教育部《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(2022 年版)》 相关课标要求进行课程设计 ,课程内容涵盖师德师风建 设、职业素养、舞蹈基本功训练与教学法、舞蹈创作、舞


蹈作品鉴赏、舞蹈剧目排练等,并在此基础上拓展性设计 与其相关的课程。

师资主要来自北京舞蹈学院、郑州大学艺术学院及江 西师范大学知名专家教授。

二、时间及地点

1.时间:2025  4 月 30 日至 5 月 5 日(30 日下午 1 2:00 一一 18:00 报到,5 日下午返程)。

2.报到地点: 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(南昌市北京 西路 437 号)高朋酒店。

三、培训形式

采取专题讲座、交流研讨、行动学习、专业实践等相 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四、参训对象

1.江西省中、小学校,社会培训机构从事舞蹈教学或 与舞蹈活动相关工作的教师。

2.本科高校、高职院校舞蹈专业在校生(已考取教师资 格证的学生优先)。

五、培训经费

1.收取培训费 2280 /人(含师资费、服装费、材料 费、场地费等  由各选派单位从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或 参训个人支付。各参训人员请在 4  27 日前将培训费统一 缴纳至江西师范大学  转账时请备注  姓名+舞蹈培优  ”,并保留好转账凭证(截图)。账号信息如下:


户名:江西师范大学

账号:1431 4101 0492 0002 2

开户银行: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

2.参训人员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内用 餐和住宿,费用自理。

3.参训人员交通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。

六、报名

参训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并加入培训学员群

报名二维码:

             


七、结业证书

学员结业考核合格,颁发由江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 心盖章的结业证书。证书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及专业能力 证明。

八、其他事项

1.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制度 ,服从统一安 排。返回所在单位后应积极开展研修成果汇报等活动。

2.联系人:朱老师 15753823506 ,纪老师 1579786397 1,刘老师 13607911651。

3.培训后续相关事宜将在微信群内通知。

 

 

  


江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

 2025  4  18 日

 

 通知详情见附件

关于举办首期江西省中小学校(社会培训机构)舞蹈教师培优班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