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首期江西省中小学校(社会培训 机构)
舞蹈教师培优班的通知
各中、小学校,社会培训机构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讲 话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 通知》 (教体艺〔2023〕5 号)有关要求,培养和造就一批 师德师风高尚、教学与专业能力优秀,适应新时代美育工 作需要的中小学校(社会培训机构) 舞蹈教师,促进我省 舞中小学生舞蹈教师队伍建设和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,江 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决定举办首期江西省中小学校 (社会培训机构) 舞蹈教师培优班 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:
一、培训内容及师资
依据教育部《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(2022 年版)》 相关课标要求进行课程设计 ,课程内容涵盖师德师风建 设、职业素养、舞蹈基本功训练与教学法、舞蹈创作、舞
蹈作品鉴赏、舞蹈剧目排练等,并在此基础上拓展性设计 与其相关的课程。
师资主要来自北京舞蹈学院、郑州大学艺术学院及江 西师范大学知名专家教授。
二、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5 日(30 日下午 1 2:00 一一 18:00 报到,5 日下午返程)。
2.报到地点: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(南昌市北京 西路 437 号)高朋酒店。
三、培训形式
采取专题讲座、交流研讨、行动学习、专业实践等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参训对象
1.江西省中、小学校,社会培训机构从事舞蹈教学或 与舞蹈活动相关工作的教师。
2.本科高校、高职院校舞蹈专业在校生(已考取教师资 格证的学生优先)。
五、培训经费
1.收取培训费 2280 元/人(含师资费、服装费、材料 费、场地费等) , 由各选派单位从相关工作经费中列支或 参训个人支付。各参训人员请在 4 月 27 日前将培训费统一 缴纳至江西师范大学 。 转账时请备注 “ 姓名+舞蹈培优 班 ”,并保留好转账凭证(截图)。账号信息如下:
户名:江西师范大学
账号:1431 4101 0492 0002 2
开户银行: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
2.参训人员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内用 餐和住宿,费用自理。
3.参训人员交通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。
六、报名
参训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并加入培训学员群
报名二维码:
七、结业证书
学员结业考核合格,颁发由江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 心盖章的结业证书。证书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及专业能力 证明。
八、其他事项
1.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制度 ,服从统一安 排。返回所在单位后应积极开展研修成果汇报等活动。
2.联系人:朱老师 15753823506 ,纪老师 1579786397 1,刘老师 13607911651。
3.培训后续相关事宜将在微信群内通知。
江西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
2025 年 4 月 18 日
通知详情见附件